一个记得住戏子生日,记不住英雄祭日的社会,是一个怎样的社会?
显然,这才是一个正常的、健康的、文明的、自由的、富裕的社会。
我本来以为这是不证自明的道理,直到看到连我的学生也在转发相关的文章,觉得有必要简单地重复一下常识。
1
此类网文的套路是十分明显的。将明星的大红大紫万众瞩目,动辄捞金数十万上百万,与各类作出巨大牺牲的英雄(晚境凄惨的战斗英雄、功勋学者,或已经去世但被大多数人遗忘的各种作出杰出贡献的人,恕我不列举那些经常被用来举例的名字)进行比较,以激发更多人的情绪。这种情绪后面有一种召唤:该有人出来管管“戏子”了!
众所周知,有关部门已经在管了,新闻不断。最近据说已经准备禁止全明星参与的综艺节目进入黄金档。我估计,黄金档的节目,很快就会高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不知道会不会开发出新样板戏?
有必要重申一下常识:
1.英雄牺牲的价值,就在于捍卫一个文明和自由的社会。而一个文明和自由的社会,正是一个民众在不违反法律和基本道德规范的前提下,能够自由地热爱和自由地行动的社会。“饱暖思淫欲”(允许瞎想),而明星正是一款你情我愿的大众消费品。所以,记得住明星生日,记不住英雄祭日的社会,是一个正常的社会。创造和保护这样的社会,才是英雄的目的。
2.有些英雄晚境凄惨,例如一些战斗英雄,或为类似两弹一星这样的大事做出杰出贡献的英雄,他们的遭遇,不是明星造成的,更不是老百姓不知感恩造成的,而是有关部门造成的。如果英雄收入过低,那么这是制度设计的问题;如果英雄并不是收入过低,而是晚年陷入困境,那是社会救济的问题。无论如何,都不是明星的错误。
3.如果这是许多人发自内心的呐喊,那么,解决的方式,不是限制或封杀明星,或者设置一个最高定价,而是用税收调节的方式,实现相对的实质正义。在这种情况下,明星收入越多,对社会贡献越大,其中一部分,可以调配用于支持各种作出巨大贡献却无法获取巨额回报的人。
2
伯林曾经讲过两种自由,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。哪种自由更重要?他认为是消极自由。
简单地讲,积极自由表达的是“我们希望什么”(对个人来说,是“我想成为什么”),而消极自由表达的是“我的选择空间有多大”(或者说,不要妨碍我)。也可以更简单地概括为“说是的自由”与“说不的自由”。
积极自由的背后,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哲学。即我们相信有一个绝对真理,或者说有一种值得追求的价值观,凡是与之相符的行为,都是自由行为。对任何一个人来说,你认为英雄比明星在你的生命中更重要,这就是一种积极的选择,一种价值观。你可以把电视卖掉,从来不看关于明星的新闻,然后在家里专设祭堂,日日“早请示,晚汇报”,祭奠亡灵,这是你的自由,此之谓积极自由。
然而,你秉承此种价值观,将之强加给更多的人,甚至指责整个社会糜烂堕落,希望有关部门出台法规,整治明星的高收入。那么,这种行为就侵犯到了别人的自由,包括追星的自由。这种行为,实际上是一种专制乃至于残暴的行为。说残暴毫不为过,不要忘了抵制日货砸日系车时被重伤的车主。
如果这只是部分愚昧者的呓语,倒也无妨。问题是,如果这种思维,转化为政府行为甚至政策呢?这就十分可怕了,而且,整治低俗,整治娱乐业,封杀类似毒舌电影这样的公众号,就只是一个危险开端。
会不会有这一天,一个女孩子走在街头,突然被一群愤怒的青年拦住:
“你不知道今天是英雄***的祭日吗?你为什么不穿黑色的衣服,偏偏穿一条红裙子?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?”
接下来,他们的行为,不堪想象。
你别笑,看看中东某些国家吧。
你觉得不至于如此?我只是做一个逻辑推演。
3
我本人根本不看娱乐节目,更不会追星,十几年家里连电视机都没有。
作为教育者,我希望我的学生们,能够不只沉溺在明星的世界里,同时也能够沉溺在人类历史上一切伟大灵魂所创造的世界里,当然也包括英雄所创造的世界。我觉得,这乃是一个人的积极自由。
但我知道,这只是召唤、引导、对话,而无法靠斥责、封杀、灌输。
一旦他们追星的权利受到了威胁,我觉得我有必要起身捍卫。不仅仅为了他们,也为了自己,为了子孙后代。
否则,中国梦真要变成噩梦了。